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医学会进行。
司法鉴定根据需要,经常到外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这样能够排除当地的不当干扰。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