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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二缓三是怎么执行

发布时间:2023-01-18 01:45:02

判二缓三的执行方式为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三年的缓刑考验期限内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未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判二缓三是怎么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二缓三怎么执行

判决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法律专业人士一般都称为“判二缓三”,其通俗含义是:给你三年的考察期,这三年不在监狱中度过,但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个人情况,如果这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两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也就是啥事都没有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察期有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就会收监,也就是取消缓刑,押入监狱坐牢二年,并且如果有犯罪还要新罪旧罪一起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二缓三是什么意思

判二缓三就是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缓刑考验期为三年,在考验期内如果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新罪,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是指对触犯刑事法律,经法院判决确认已构成犯罪,对其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刑两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判决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法律专业人士一般都称为“判二缓三”。

其通俗含义是:给你三年的考察期,这三年不在监狱中度过,但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个人情况,如果这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两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也就是啥事都没有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察期有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就会收监,也就是取消缓刑,押入监狱坐牢二年,并且如果有犯罪还要新罪旧罪一起惩罚。

判二缓三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刑法上判二缓三是什么意思

判二缓三是指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缓刑是的一种刑罚制度,通俗的说,被判处三年缓刑的罪犯,如果在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没有漏罪,并没有严重违反缓刑期的规定,三年缓刑期满后,二年有徒刑即不再执行,也就是不用坐牢了,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问题二:判三缓四是什么意思

判三缓四,是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具体意思是,判刑三年,暂不执行,给予四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四年的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四年期满后,原判刑罚视为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如果在四年的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规定的,应当收监执行三年的刑期。

问题三:判五年,判二缓三是什么意思

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问题四:判二缓二是什么意思意思

两年有期徒刑 缓期两年执行。

问题五:什么叫缓刑,判二缓三如果收监会服多久的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问题六:形事处罚,判二缓三是什么意思,怎么支行的?

判二缓三是怎么执行

两年有期徒刑 三年执行

意思就是这三年如果没有违法记录

否则就执行两年徒刑 好像还不可以保释

问题七:有判二缓三这种情况吗

现实中是有的,如果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判二缓三很正常。

问题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我是判二缓三是否被开除公职

是的,需要开除

问题九:法院判三缓一和判二缓三谁重谁轻

判三缓一重!但是前后都是缓刑,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就不再执行判决

问题十:刑法上判二缓三是什么意思

判二缓三是指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缓刑是的一种刑罚制度,通俗的说,被判处三年缓刑的罪犯,如果在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没有漏罪,并没有严重违反缓刑期的规定,三年缓刑期满后,二年有徒刑即不再执行,也就是不用坐牢了,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醉驾判二缓三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酒驾判二缓三的意思是,因酒驾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缓期三年执行并非是不执行,而是指该三年是一个考验期,在缓期三年考验期内,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监督考查,看犯罪分子是否有再犯罪的可能,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罪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根据刑法规定缓期适用的是针对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暂缓执行其刑罚,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所以酒驾判二缓三就是判处两年有期徒刑,而暂缓三年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二缓三的意思?

所谓“判二缓三”就是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缓刑考验期为三年,在考验期内如果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新罪,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

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判二缓三

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判决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法律专业人士一般都称为“判二缓三”。

其通俗含义是:给你三年的考察期,这三年不在监狱中度过,但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个人情况,如果这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两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也就是啥事都没有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察期有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就会收监,也就是取消缓刑,押入监狱坐牢二年,并且如果有犯罪还要新罪旧罪一起惩罚。

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什么意思

判决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法律专业人士一般都称为“判二缓三”。

判二缓三是怎么执行

其通俗含义是:给你三年的考察期,这三年不在监狱中度过,但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个人情况,如果这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两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也就是啥事都没有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察期有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就会收监,也就是取消缓刑,押入监狱坐牢二年,并且如果有犯罪还要新罪旧罪一起惩罚。

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什么意思。

判决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法律专业人士一般都称为“判二缓三”。

其通俗含义是:给你三年的考察期,这三年不在监狱中度过,但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个人情况,如果这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两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也就是啥事都没有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察期有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就会收监,也就是取消缓刑,押入监狱坐牢二年,并且如果有犯罪还要新罪旧罪一起惩罚。

什么叫缓刑,判二缓三如果收监会服多久的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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