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以管制刑的一般是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处以管制的罪行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其中扰乱公共秩序罪,妨碍司法罪等。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