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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予

发布时间:2023-01-18 03:14:16

属于情节严重的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是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等。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哪些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予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哪些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予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哪些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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