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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险驾驶的人能否先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3-04-19 23:05:06

一、对危险驾驶的人能否先行政拘留

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先行刑事拘留,而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措施,在危险驾驶案件中不适用。

对危险驾驶的人能否先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对危险驾驶的人能否先行政拘留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对危险驾驶的人能否先行政拘留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危险驾驶是属于犯罪的行为,所以对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所以危险驾驶罪嫌疑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醉学网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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