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程序不可以省略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根据法律规定,在速裁程序中,可以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是不可以省略判决宣告前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不能剥夺的被告人的辩护权。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