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没有后果。根据法律规定,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是在民事诉讼中并没有规定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一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二是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处10日以下拘留。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有免于强制到庭的特权。
【法律分析】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很多证人之所以拒绝出庭作证,其实也是从保护自身安全的这个角度上进行,考虑到证人的这种想法无可厚非,所以如果不是到了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一般执法机关也不会强行要求证人必须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可以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执法机关提供和案件相关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如果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强制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不出庭作证不会被处罚。《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个人认为,具体个案中需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民事案件中,如果证人确实存在特殊情况,从而无法出庭作证的话,法律并未规定此时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但如果是在刑事案件中,经过人民法院的通知之后,证人在不具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不按照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此时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要注意的是,就算证人出庭作证了,其证言也是需要经过查证属实之后,那么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对证人有明确的出庭义务以及拒绝出庭的法律责任,但是民事诉讼法没有,只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并没有规定证人的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无任何后果。
《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向法院提供证据。也就是说,民事诉讼的举证义务主要是由当事人自己履行。如果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民事诉讼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证人不出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是不能作出处罚的。
不能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有义务出庭作证。只是义务,不是必须。
拓展资料:
什么情况下证人不用作证: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⑴ 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⑵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⑶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⑷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⑸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由此可见,法律虽然规定了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拒绝作证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而且从现行的司法实践看,因为证人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所以很多人并不主动积极地履行作证义务。
参考资料 中国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