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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发布时间:2023-01-18 06:41:52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观要件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客观要件是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四要件是: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从事民事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审判活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民事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要件:主体要件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要件是故意;客体要件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加是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如何认定?

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审判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客观要件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含有: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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