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辩护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区别主要在适用范围不同。民事诉讼中没有辩护人,只要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适用于刑事公诉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刑事诉讼为辩护人,民事诉讼为代理人。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3、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经,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
5、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
7、活动名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律师和民事律师区别很大,比方说两种律师他们的任务不同,地位不同,产生根据不同,所适用的范围也不太一样。从根本上来说,这两种律师的性质和影响是完全不同的。
一、诉讼地位不同
民事律师属于代理人,所以并不具备独立诉讼地位,完全附属于被代理人,同样也是需要按照被代理人的意志来进行从事活动。刑事律师具有独立诉讼地位,他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辩护,不会受到被告人的约束,所以两者的诉讼地位完全不同。
二、任务不同
刑事律师承担的责任为辩护,意思也就是说,能够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无罪或减轻嫌疑人的罪状,最终达到减轻刑事责任的目的。而民事律师的主要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三、案件范围不同
仔细观察后我们会发现,民事诉讼案件要明显高于刑事诉讼案件,很多人一辈子可能都不会遇到一个刑事案件,但民事法律关系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民事诉讼和社会经济活动有很大的关联,所以选择民事律师拥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例如经济体量增加的同时,律师收费标准也会随之上升,从而获得更高收益。
四、发挥空间不同
在遇到案件之后,民事律师通常需要准备很多诉讼材料,梳理关系,确定整体的诉讼路线,这样才能为当事人获得最大利益。而刑事律师则没有这么大的发展空间,他们必须要按照程序去走。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民事律师的风险相对更小。
总之,民事律师和刑事律师他们从各个方面来看都是完全不同的。当我们遇到法律难题时,千万不要自作主张,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每时每刻都会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科技技术的不断进步,那么我们的生活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改变,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那么人们接受的教育程度也越来越高了,那么人们对于法律的意识程度也越来越强烈 。那么对于法律相关的问题,比较容易令人混淆的事情,那就是刑事律师和民事律师 ,那么对于这两者来说的话,他们之间主要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 。首先,刑事律师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所参加的是刑事案件出现在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中,其权利和义务由法律规定 。那么对于民事律师来说的话,是为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做代理的,其只能是民事委托代理的诉讼代理人 ,其代理权和权限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产生的和决定的,并且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军需有诉讼行为能力 ,所以说我们可以从它的概念上做出区别 。
另外,我们还应该知道他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等等这些方面的权利 。所以对于这方面来说,我们也要有一个很清晰的认识 ,他们之间的一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产生的依据不同,或者是诉讼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并且他们的一个任务也不一样,所以说他们之间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 。
我们想要选择律师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根据自己案件的一个性质以及过程却选择律师,并且不同的律师,他所擅长的范围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这方面来说的话,我们也应该引起重视,并且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是在法治的社会当中,所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是很有必要的 。
首先,二者属性不同,辩论是法庭审理的一个阶段,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有,在民事诉讼中辩论双方是原告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中是被告人和公诉人,有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而辩护是一种代理行为,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是指辩护人发表对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意见。
其次,二者的行为主体不同,辩论是双方的,辩护是单方的,而且辩论双方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代理人,而辩护只是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的代理行为。
两者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1、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
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
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3、诉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
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
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
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即使所谓的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
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7、活动名义不同。
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
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8、对象不同。
辩护人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
诉讼代理人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9、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辩护人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诉讼代理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辩护人
1、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 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4、辩护人与 诉讼代理人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辩护人是接受犯罪被告人(嫌疑人)的委托,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人;
诉讼代理人是接受受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委托代为参加开庭的人,可以说是为原告进行辩护的人;
法定代理人是以未成年人的名义参加庭审活动的人,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诉讼代理人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辩护人特征: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
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这一诉讼职能独立于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受公诉人意见的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
既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辩护人与出庭公诉的检察人员的诉讼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他们均服从法庭审判人员的指挥,依法履行各自的诉讼职能,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辩护人承担辩护职能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法定职责就是忠实于案件事实真相,尊重客观证据,坚持真理,既不能主观想象、猜测,也不能歪曲事实,以有效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法定代理人特征:
第一,法定代理产生的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是由委托人通过委托授权而产生的,而法定代理权的产生是不以当事人的个人意志为条件的,而是直接源于法律的规定。
第二,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取决于委托授权书的规定,既可以是全权代理,也可以是特别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
第三,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这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正是法定代理产生的基础。
实践中,最常见的法定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作为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2)配偶一方作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的法定代理人;
(3)成年的兄、姐作为其未成年的弟、妹的法定代理人;
(4)职务代理中的代理人。
第四,法定代理的宗旨在于保证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够通过代理行为顺利地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它主要是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第五,法定代理都是无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代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辩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