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发布时间:2023-04-19 23:07:10

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特大交通事故,应判涉嫌交通肇事罪

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对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2)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

(3)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死亡三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1)死亡二人

(2)重伤五人

(3)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3、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2、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3、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4、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三、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

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轻处15%;逃逸后自首的,轻处10%。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同业拆借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按照规定此时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具体对肇事者的处罚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没有特殊情节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醉学网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温馨提示:
本文【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