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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幼女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指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18 08:34:52

强奸幼女构成强奸罪,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为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幼女意志与其进行性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而依法判定的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幼女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指什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幼女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指什么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幼女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指什么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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