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立案标准是警方一发现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就应当立案调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部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该罪严重侵犯了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标准: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上述两种要素必须同时具备并存有机的联系,才符合招摇撞骗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出于虚荣心仅仅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有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未以冒充军人为手段的,即两种行为之间不存在有机联系的,也不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其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军人冒充其他身份的军人,亦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68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的 立案 标准是只要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就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 立案侦查 。 《 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 招摇撞骗罪 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有的打着部队旗号摆摊设点、行医售药、兜售伪劣商品有的假冒、盗用军办企业的名义,进行经济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干扰了军队的正常工作,影响了军政、军民关系。我国《国防法》第25条规定,“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建立武装组织,禁止非法武装活动,禁止冒充现役军人或者武装力量组织。”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军人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军人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 不构成犯罪 。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有非常多种。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冒充军人,这一点对军队的正常工作以及军队的公信力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会严重撕裂军民之间的关系。如果假冒军人进行犯罪,将会处以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会处以三年以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冒充军人或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武装力量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 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 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构成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冒充的对象是军人。 犯罪分子冒充军人身份是构成本罪的重要的条件,也是与本 法规 定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罪 的惟一区别。这里规定的“军人”仅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现役军人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武警。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 “招摇撞骗”是指假借军人名义到处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的信任、爱戴进行欺骗活动,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冒充军队干部以招兵为名,到处向希望参军的青年或其亲属骗取财物冒充军人骗取他人“爱情”冒充军人骗取得到军人待遇等。 如果行为人只是由于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好、威信高而冒充军人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并没有假借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不构成本罪,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等。 《 刑法 》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 诈骗罪 而对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武装力量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