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职员招摇撞骗三万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若多次实施招摇撞骗行为的属于情节严重,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可能会触犯招摇撞骗罪或者诈骗罪。对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 ,是指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那么对于构成招摇撞骗罪的,法律是如何量刑呢? 依照《 刑法 》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 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发现冒充公职人员执法的情况是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按照冒充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将会对其进行从重处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人,将会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其政治权利;如果所犯情节严重的话,将会对其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的是,行为人冒充公职人员执法如果构成犯罪的,所犯情节不严重,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的相应处罚,犯罪分子至少也要服刑一个月的时间,这是关于拘役而言的最低标准。当然如果行为人对所犯行为主动认罪悔罪的,招摇撞骗的情节比较轻微的话,人民法院在对其进行判刑的时候也可能会判决缓刑。对于不法分子冒充公职人员的身份随意执法可以得手的情况,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犯罪分子利用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发生这种现象使得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受到了很大质疑。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首先要加大对行为人此种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行政执法相关部门也应当规范并细化其执法行为,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作为公民一定要擦亮自己双眼,学会提高警惕,适当去了解掌握相关部门的工作程序,一定不要对方要钱就给,造成自己的财产及其他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招摇撞骗罪的判刑规定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规定的其他犯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如骗取爱情、职位、荣誉等,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公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招摇撞骗罪 ,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的量刑为:犯本罪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 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 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与此同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