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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犯罪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吗

发布时间:2023-01-18 10:25:47

盲人犯罪不是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对于行为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盲人、聋哑人犯罪分子可以不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九条

盲人犯罪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吗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吗

法律分析: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对其实施的处罚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而不是应当。既然不是应当,也就是说不是必须。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也可以视具体情况部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主要看犯罪的情节,如果性质恶劣的犯罪,则有可能不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盲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也就是说在量刑时不是必须按照法定刑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而是由法官自由量裁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盲人犯罪为什么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规定说的非常明确了,然而在实践中,当事人有时还是会出现一些理解上的错误。所谓又聋又哑是指不但耳聋而且是哑巴。耳聋和哑巴必须同时存在,集于一身。如果仅仅是耳聋或者仅仅是哑巴,那么犯罪就与平常人一样对待。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根本不存在从轻减轻的问题。同时耳聋和哑巴也必须达到几乎完全失聪和几乎完全不能说话的程度,如果仅仅是有些听力上的障碍,或者语言表达能力极差,但都不能说是“聋和哑”。按照规定,只要行为人属于盲人,那么对他的犯罪行为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只要具备了盲的条件既可,无需再具备其他的残疾条件,但我们也要注意,所谓盲人是指完全丧失了视力,如果只是眼睛有些疾病,实力模糊,或者说是一只眼盲另一只眼正常,或者一只眼盲,另一只眼有些疾病,视物不清,都不属于盲人犯罪的情形。

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对其实施的处罚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而不是应当。既然不是应当,也就是说不是必须。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也可以视具体情况部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认为由于自己的身体缺陷的存在在犯罪量刑时肯定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完全错误的。

盲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

一、盲 聋哑人犯罪 怎样承担刑事责任 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 刑法 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本条的适用对象有两类:

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

(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只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不从宽处罚。对应予从宽处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案件,主要应当根据行为人犯罪时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同时考察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具体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 二、生理功能丧失影响刑事责任吗 一般说来,精神正常的人,其智力和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展,达到一定的年龄即开始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成年年龄即标志着刑事责任能力的完备。但是,人也可能由于重要的生理功能(如听能、语能、视能等)的丧失而影响其接受教育,影响其学习知识和开发智力,并因而影响到其刑法意义上的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不完备。 中外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不同程度地注意到了人的生理功能丧失尤其是听能和语能丧失者即聋哑对其刑事责任能力的影响问题,并在刑事责任上有所体现。我国刑法典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就是我国刑法中对生理功能缺陷者即聋哑人、盲人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这一规定意味着,聋哑人、盲人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的,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受 刑罚 处罚,但又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按照我国刑事方面的规定,并不是说盲聋哑人犯罪的,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至少在当前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考虑到属于残疾人,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可能会从宽进行处罚,就有可能对聋哑人、盲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还是要结合情节才能确定处罚原则。

哪些人犯罪应当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盲人犯罪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吗

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

减轻和从轻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既不是在法定刑“中间线”以下处罚,也不是判处法定最低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

(一)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又聋又哑怎么判刑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于刑法规定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在审判中应当全面分析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重点分析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身份对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影响,并不必然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残疾人犯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规定适用对象有两类:

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只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

盲人犯罪需要正常承担法律责任吗?

盲人犯罪需要正常承担法律责任吗?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盲人犯罪的,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根据案件事实以及其犯罪情节,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月25日,网传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张加塞乡一盲人误把农药当菜籽油出售给油贩。

5月25日中午,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区分局获悉此事,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查此袋油菜籽去向。

5月25日下午,资阳区融媒体中心消息,经过公安机关与政府多部门联合追查此案,涉事的油菜籽,目前已全部找到,没有流入市场。

案件回顾:5月24日晚,资阳区分局张家塞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断断续续的叙述了事情的经过。5月25日中午,张家塞乡三姑托村村民徐某误将农药呋喃丹,大约重1斤,掺入了油菜籽中,卖给了上门收购油菜籽的商贩。呋喃丹是高毒农药,外形、颜色与油菜籽都很相似。徐某只知道上门收购的商贩是男性,因为是盲人,不能提供这个商贩其他的特征,而当时又无其他人员在场,现场以及周围也并没有监控摄像头,接到报警之后,当地全力追查涉事商贩以及掺入农药呋喃丹的油菜籽去向。

5月25日,资阳区融媒体中心消息,5月24日中午,资阳区张家塞乡三姑托村的村民徐某,现年48岁为盲人误将掺有农药的油菜籽一袋,重约七八斤,出售给上门收购的流动小贩,此小贩为收购废品、油菜籽等物品的小贩,益阳口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查此袋油菜籽去向。

盲人犯罪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吗

5月25日17时44分,资阳区融媒体中心消息,经公安机关与政府多部门联合追查,涉事油菜籽目前已全部找到,没有流入市场,请广大市民群众放心。

以上的事件盲人误将农药混入油菜籽中销售 ,根据我国刑法《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以上事件主观意识为来看误将农药混入油菜籽中销售,而其生理功能丧失来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根据行为人犯罪时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同时考察其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看,均无恶意,又没有造成危害因此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吗?

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见,必须是盲人或又聋又哑的人犯罪,才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又聋又哑的人指既聋又哑的人,不包括只聋不哑的人,或只哑不聋的人,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聋哑人犯罪都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只有既聋又哑的人才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当然,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量刑情节分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官在具体量刑时,可以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等因素判定究竟应该适用哪种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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