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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外国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18 11:25:15

律师见外国犯罪嫌疑人需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如果在侦查期间会见的犯罪嫌疑人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嫌疑人,还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见外国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律师见外国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

大家都知道律师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那么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手续呢?

律师会见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规定:

第二十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

(一)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二) 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三) 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对所聘请律师的意见。如表示同意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第一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律师会见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其中,1-3是律师向办案机关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所出具的材料,

此外律师在向侦查机关出具1-3之后,侦查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还应向看守部门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注: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四十八小时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律师会见。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律师会见。

第二十四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填写《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后五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会见的,应向律师开具《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向律师出具《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律师见外国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如下:

1.授权委托书2.律师事务所公函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法律依据】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规定:

第二十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

(一)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二) 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三) 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对所聘请律师的意见。如表示同意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律师 接受 犯罪嫌疑人 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 辩护人 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 授权委托书 》和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 贪污 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 共同犯罪 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如果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看守所对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供方便,安排合适的会见室。对于会见对象有必要实行戒护的,看管人员应当注意戒护方式,尽量避免或者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谈话时的顾虑,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信,信件应当按规定向案件承办部门递交,由案件承办部门移送看守所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应当制作信件的副本备案入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 法律咨询 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 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 监视居住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的条件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犯罪嫌疑人是越南人被中国刑方刑拘羁押于中国某看守所、中国律师会见他需要向看守所提交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刑事律师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哪些手续

刑事拘留和逮捕属于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期限一般是14天,其中7天由公安机关侦查,7天交由检察院审查批捕。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不能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其中,1-3是律师向办案机关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所出具的材料,此外律师在向侦查机关出具1-3之后,侦查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还应向看守部门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注: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四十八小时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律师会见。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律师会见。

第二十四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填写《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后五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会见的,应向律师开具《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向律师出具《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请律师见当事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规定: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 ,应持以下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会见犯罪嫌疑人 的专用证明 (二)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三)委托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对所聘请律师的意见。如表示同意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第一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辩护律师在看守所要求会见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1.授权委托书2.律师事务所公函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第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及其他违反羁押场所规定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律师可携带1名实习人员参与会见。所携实习人员应提供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证明。第七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需要翻译人员的,应当事先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会见时应当向羁押场所提交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批准文件和翻译人员身份证明。第八条未经羁押场所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第二节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第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办案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所函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或者走私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在作出拘留、逮捕、延长羁押、变更强制措施、变更羁押场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撤销案件等与案件诉讼程序有关的事项,应当保障律师的知情权。第十条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办案机关应当在收到律师要求会见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会见或不批准会见的决定。办案机关不批准会见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律师,并说明理由,申请律师可向办案机关申请复议。第十一条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办案机关一般不派员在场。第十二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了解下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所涉嫌的犯罪(三)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四)犯罪嫌疑人对其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五)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六)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害(七)需要了解的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第十三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下列法律服务:(一)解释、说明与案件有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二)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解释、说明与附带民事诉讼有关的民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三)解释、说明其他处理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及相关规定(四)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节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第十四条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和起诉意见书(含复印件)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场所应当予以安排。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阶段需办理哪些手续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如下: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律师见外国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

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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