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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到的取保候审钱不退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1-18 12:02:38

领取到的取保候审钱不退的,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代理人可以向上级单位投诉、反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领取到的取保候审钱不退怎么办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给不给退要怎么办

1、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 ,没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后,凭取保候审的 解除通知书 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可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 不退时,可先跟办案部门交涉,交涉不了的话,可向警务督察部门、监察委、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投诉解决。 《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款怎么办

在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 取保候审保证金 不退还的,可以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若该机关还是不受理的,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 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 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给退怎么办?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给退的处理:可以向监察委、向人民检察院投诉解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金不退怎么办

你好!下面就 取保候审 金不退怎么办问题回答如下:_ 正常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就应当退回 取保候审保证金 ,除非是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 保证金 被司法机关没收。应当找办案机关咨询情况。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 、予以 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取保金一个多月了还没退给我怎么办

取保候审金是取保候审中的财产保,其目的只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侯不逃逸,配合审讯工作而采取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所以既然已经结案,那么的话,保证金是一定还给当事人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1、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或者擅自没收、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对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收取保证金后,疏于监督管理,或者无故中止对案件的侦查,放纵犯罪嫌疑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钱不退怎么办什么时候能够退

取保候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返还时间,但是规定了相关的返还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条文及时领取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领取到的取保候审钱不退怎么办

PS:刑诉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收到的保证金怎么退回来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钱怎么拿回来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严格遵守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法院、检察院等对嫌疑人的要求,在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取保候审结束之后,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至就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领取到的取保候审钱不退怎么办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钱能退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以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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