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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案处理以后是否还追究

发布时间:2023-01-18 12:05:49

另案处理以后是还追究的。另案处理指在办理共同犯罪案件中,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另案处理并不代表不再追究。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另案处理以后是否还追究

本意见所称“另案处理”,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

另案处理以后还追究吗

另案处理以后还追究。另案处理的意思是该犯罪嫌疑人不在本案中提起公诉,而在另外的一个案件中提起公诉,也就是说还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另案处理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属于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和法院判决书中的“另案处理”人员进行审查监督,将法律监督活动贯穿于“另案处理”的全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条

对一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分案审理更有利于保障庭审质量和效率的,可以分案审理。分案审理不得影响当事人质证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

对分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权利、准确定罪量刑的,可以并案审理。

另案处理后为什么不抓了

没有查实。

立案后没有网上被追逃,说明该案还没有查实,公安机关还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能下达刑事拘留证,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因此另案之后不会抓了。

另案处理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在逃,一直没有归案,而其他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或者关押时间已到,只好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或起诉意见书中对在逃的嫌疑人使用“另案处理因一时证据较难调取或办案工作量大,而暂时搁置去干其他的工作,但这一搁就是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本案诉讼期间到了,只好对未查清犯罪事实的嫌疑人使用“另案处理”。

另案处理有追诉期限吗

案子都会有追诉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话追诉时效就是五年,需要看这个案子的最高处罚是多久。

【法律分析】

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通常情况下,另案处理一般是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如果要对案件进行另案处理的话,也是为了更加清楚的审理案件,这个是有期限的,跟刑事案件审理的期限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另案处理会不会判刑?

另案处理只是程序性的问题,并不会对判不判刑有影响。

法律分析

另案处理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属于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另案处理的存在还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有一定关系。比方说,某些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本地、异地均有共同犯罪事实发生,若在异地处理更为合适的,可以列入另案处理。另案处理对于及时处理案件、杜绝超期羁押、将被告人尽快交付审判、增强打击犯罪的时效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案处理如果依法使用,有利于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另案处理的使用情况包括移送管辖、特殊群体的分案处理、部分嫌犯在逃等较为明确的情况,在具体适用中较为方便把握和判断。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另案处理”:(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办理的;(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五)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需要继续侦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的;(六)其他适用“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情形。

同案犯另案处理,其他人已判决,他是否没事了

不是。

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另案处理的同案犯会不会轻判,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是不会轻判的。

另案处理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同伙犯罪己判刑,另外二个另案处理会是什么结果

如果是同一案件只是被抓的先后顺序导致案件另案审理的,因为之前同伙已经被判刑,案件事实审查的比较清楚,量刑肯定会影响到现在的两个人,除非这两个人有区别于之前同伙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等等,才可能判的比同伙少点。

法律分析

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另案处理的同案犯会不会轻判,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是不会轻判的。另案处理,是指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处理的情形。“另案处理”: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所以最终的结果是不会判的轻一点或者是重一点,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另案处理以后是否还追究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另案处理的含义是什么?还有是不是要被通缉?

另案处理(Handled separately;Handling as a separate case )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属于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根据另案处理的含义可以知道是否要通缉应根据犯罪事实依法决定。

另案处理对于及时处理案件、杜绝超期羁押、将被告人尽快交付审判、增强打击犯罪的时效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案处理”如果依法使用,有利于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

扩展资料:

另案处理适用的条件:

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

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

另案处理的存在还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有一定关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晓君举例说,比方说,某些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本地、异地均有共同犯罪事实发生,若在异地处理更为合适的,可以列入另案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另案处理

另案处理还抓吗

抓不抓,要看具体什么案情了。

另案处理的意思是该犯罪嫌疑人不在本案中提起公诉,而在另外的一个案件中提起公诉,也就是说还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至于是否抓捕,看具体案情。

另案处理的在逃犯被抓到会不会影响已经判刑的在押犯

另案处理的在逃犯被抓到不会影响已经判刑的在押犯。

正常情况下,影响不大,具体如下:

1、本来是属于共同犯罪的,应当一并处理;

2、有人在逃时,两高要求,可以另案处理;

3、在逃犯归案后,查明案情,依法判决。

如果在侦查中,发现与原来的案情有重大变化的,可能对以前处理过的案件有一定的影响,正常情况下,如果只是细节上有一些出入,或者不影响对原判决的定罪量刑的,一般不作调整。在司法实践中,非特殊情况下,不影响原判决的效力。

另案处理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属于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另案处理适用的条件:

1、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

2、另案处理的存在还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有一定关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四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事实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犯罪嫌疑人逃匿、被通缉或者死亡的情况;

(四)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

另案处理以后是否还追究

(五)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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