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建议书三年不是就判三年。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只是法院判处刑罚的一个参考,最后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刑罚。因此,量刑建议书是三年的,不一定法院就判三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量刑建议书三年的,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就会判3年。犯罪分子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会对罪名和量刑作出建议,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在作出判决时,一般会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量刑建议明显不对,或者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会不予采纳,而是根据具体的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量刑建议3年,这个是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
量刑建议为三年,到了法院一般会按三年的量刑来进行处理,但具体的也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于检察院给的量刑法院会作为参考,对于判三年的有期徒刑一般犯罪者是可以申请缓刑的。
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确定。
量刑,指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
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三个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量刑建议3年半实判几年,根据实际案情而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检察院的建议刑只是作为参考;如果法院判决三年以上的刑期,则绝对不可能是缓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检察院的量形标准为三年至三年半,法院会根据案情的大小来判断是否缓刑。
一、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
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检察院的建议刑只是作为参考;
二、如果法院判决三年以上的刑期,则绝对不可能是缓刑。因为缓刑条件是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且不构成累犯者。
三、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
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
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院量刑的指导原则:
一、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度,
决定判处的刑罚。
二、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
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
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
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法院最新量刑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