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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性质

发布时间:2023-04-19 23:38:13

土地使用性质一共有四类,分别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使用性质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不同,具体为:

土地使用性质

1、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用地为五十年;

2、商业、娱乐、旅游用地四十年;

3、居住用地七十年;若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4、工业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性质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性质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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