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性质一共有四类,分别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使用性质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不同,具体为:
1、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用地为五十年;
2、商业、娱乐、旅游用地四十年;
3、居住用地七十年;若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4、工业用地五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