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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的要求、登记条件以及相关材料

发布时间:2023-01-14 00:05:56

结婚要求:

1、部队要求晚婚晚育。必须双方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晚婚年龄才可结婚。

2、婚前双方要进行体检。

3、照好两人二寸合影照片三张。如果领证当天找快照,会贵好几倍。

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军人结婚女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军人结婚的要求、登记条件以及相关材料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对于女方来说,自己是军人或者非军人,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所要求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1、结婚申请,需男女双方签名。

2、结婚函调报告表。这是部队的制式表格,你自己准备不了,拿到表后按要求填好,需要加盖你单位保卫或人事部门公章,户口所在地街道和派出所公章。

3、无前科劣迹、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

4、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5.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6.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结婚申请。

7.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女方有具体工作单位的,需要其工作单位盖章及领导签字。

8.开结婚介绍信。

9.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拓展资料:

A、恋爱报告一份、结婚报告一份。

B、双方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C、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D、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E、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F、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婚法》第九条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1.申请结婚报告表,一式三份,一份政治部门留存,一份入档案,一份计生档案使用。填写双方相关内容,双方签字按手印,支部意见及书记签章(申请人为书记的为副书记签章),上级单位意见及领导签章,政治部门批准意见及盖章。

2.结婚函调报告表,填写女方相关内容,如女方有工作需盖所在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乡镇街道以上单位的公章。

3.女方未婚证明(当地民政局出具)。

4.女方未孕证明(三甲以上医院出具,尿检单子即可,最好有章,10日内)。

军人结婚的要求、登记条件以及相关材料

5.女方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以及女方本人页)。

6.女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女方户籍证明(派出所可出具,主要留作支部书记审查女方信息用,最好有)。

8.男方审档证明(士兵为军务,军官为干部部门出具,主要证明年龄户籍以及婚姻状态等内容)。

9.男方士兵证/军官证复印件。

10.男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1.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表。

12.支部证明(证明经支部审查,申请人双方年龄,证件号,户籍等内容,盖支部书记章)。

13.女方直系亲属政审材料,户籍地派出所可出具(依据军人所在单位需求出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和现役军人结婚需满足什么条件

和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包括:

1.男女异性且双方自愿结婚,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方为二十二周岁,女方二十周岁。

3.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4.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5.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军人结婚有什么条件

军人结婚的条件: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军人结婚的要求、登记条件以及相关材料

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5、规定了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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