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拿民工工资卡取钱一般不会判刑。老板拿民工工资卡取钱但只是代为保管,并不会站为己有的不构成犯罪。但是若老板拿民工工资卡取钱后非法站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不合法,涉嫌偷漏税款,数额大了就是犯法。公司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是否存在偷税漏税。 公司用员工银行卡走账在员工知情的情况下,则员工需承担责任。且公司财务账户使用私人账户是不合法的。
法律分析
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及偷税漏税问题,可以去税务机关举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一般银行卡是针对个人用户储蓄而发放的,应由个人申请,每年应收取年费;而工资卡是针对单位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而发放的,一为财务划帐方便、二为减少现金流通,一般由单位申请,银行不应收取年费;但银行处于自身利益考虑,也收取年费。所以现在单位一般要求职工提供相关银行的个人账户,工资卡和一般银行卡也就没什么不同了。
【个人建议】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犯法。老板手下领班的把农民工工资钱套现了他范法,构成涉嫌挪用资金罪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老板说给你发工资。但把你卡要走了。如果老板用你卡取钱那他肯定是违法了。你完全可以报警处理。但我想一般情况下不会这样吧。因为一是银行卡都有取款密码。你不告诉老板密码。他怎么自己能得知你密码后取款呢。就算是猜密码也是有次数限制。除非你设置很简单密码不然是很难6次就猜中的。二你老板是当面问你要走了卡片。那如果里面钱没多反而少了。你肯定第一个就会想到是老板取走了钱款。那他不是自投罗网。这个老板未免太蠢了些吧。像发工资打卡这种事。只要报卡号给老板就可以了。无需把卡直接给你老板。免得你自己多担心。
挪用农民工工资,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有罪,即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首先老板借员工银行卡过账行为就违反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其次员工将钱取出属于不当得利,应及时返还,如果占有该不当得利,想要非法占有拒不返还,而且数额特别巨大的,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主要指没有合法的证据或者依据而取得他人的利益并使他人利益受损的法律事实。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有责任有义务尽快向权利人足额返还不当得利的标的,在未返还前,两者之间是一种债的关系,取得不当得利的人为债务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人是债权人。本案中,没有任何合法合理的原因或者其他凭证而转出不属于字的钱财,对方将以债务人不返还不当得利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有能力执行但却绝不执行,情况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更严重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又无故拒绝返还的,将会涉嫌构成侵占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含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建议及时返还不当得利,避免涉诉或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包工头拿着工人的卡,它的目的就像扣下了工人身份证一样,恶的就是怕工人开完支以后不给他工作走人了,工资卡在她手里头,也就是工人的工资涨回来了,他的手中这样的包工头太黑心了,肯定是违法的,
工人不上班领导拿工人工资卡领工资属于代领或者冒领,如果有劳动者的授权的,那么就是合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你的工资卡老板拿着,老板利用这个卡打钱,并又取走钱。这种行为是利用你的卡洗钱。这些钱是不属于你的,如果你取走了部分钱,虽然这不违法,但是老板也会对你没完,最好别取这卡里的钱,你可以挂失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