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乡村道路建设标准规范

乡村道路建设标准规范

发布时间:2023-04-20 00:02:06

乡村道路建设标准规范为:

乡村道路建设标准规范

1、县乡公路:

二级公路,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12米,路面宽度不低于9米;受地形、资金条件限制时:路基宽度应不低于8.5米,路面宽度应不低于7.5米。

三级公路,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8.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7米;受地形、资金条件限制时:路基宽度应不低于7.5米,路面宽度应不低于6.5米。

四级公路,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2、村道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

乡村道路建设标准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温馨提示:
本文【乡村道路建设标准规范】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