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上海的人有补贴。
不同区的补贴数额不同,以普陀区为例,对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属区域内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紧缺急需的人才给予100-200万工作、生活和购房补贴。
对市“千人计划”人选、市“领军人才”人选、市“浦江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其他省部级专家等,属区域内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紧缺急需的人才给予50-100万工作、生活和购房补贴。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