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化为抢劫罪论处的行为有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盗窃、诈骗、抢夺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盗窃罪、犯诈骗罪、犯抢夺罪。
【法律分析】
转化型抢劫的三种情形:
1、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2、犯诈骗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3、犯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犯是指某一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持续过程中,由于行为人主客观表现的变化而使整个行为的性质转化为犯罪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而应以转化后的犯罪定罪或应按法律拟制的某一犯罪论处的犯罪形态。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有犯盗窃、诈骗、抢夺的故意行为,就可以转化成为抢劫罪,与行为人实施行为所取得的公私财产的数额大小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下三种情形可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
1、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
2、事后抢劫的情形。
3、聚众打砸抢中的抢劫罪。
【法律分析】
在抢夺过程中,如以下几种情形,使用了暴力或者致人伤亡的,都将以抢劫罪论处: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4、驾驶车辆夺取财物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着行驶的。
5、携带凶器并驾驶车辆抢夺的。
6、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抗拒抓捕的。
7、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行为人为掩护同案人而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转换型 抢劫罪 有哪些情形 根据 刑法 相关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可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 1、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抢劫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 管制 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 证据 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如果行为人将随身携带的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事后抢劫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 盗窃 、诈骗、 抢夺罪 ,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 适用本条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前提条件是行为人的先前行为必须触犯了“盗窃、诈骗、抢夺罪”,而不能是先犯其他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情节严重的,如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使用暴力致人 轻微伤 以上后果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等情形,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主观条件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客观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 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现场,也包括刚一离开现场就被人发觉而立即追捕过程中的场所,即只要与犯罪行为现场紧密联系、没有间断的追捕途中也视为“当场”,也就是刑法理论上所讲的 “现场的延伸”。 所谓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指行为人对抓捕他的人故意实施撞击、殴打、伤害等足以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或者以当场立即实施这些暴力行为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如遇抗拒,会立即转为实施暴力。
3、聚众打砸抢中的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聚众“打砸抢”,是指首要分子聚集多人,肆意杀人、伤人,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严重侵犯人身权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不论是抢走并非法占有财物,还是毁坏而根本没有占有财物,都定抢劫罪而不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此乃立法上的一个特例。 有一些行为虽然一开始并不是属于抢劫,但行为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了转变,从而构成了转换型的抢劫罪,那么之后就会根据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从这点上来看,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自然就会重很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见,转化型抢劫罪分两类:
第一类是携带凶器抢夺转化而成的,
第二类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后出于某种目的继续实施特定行为转化而成的。
在这二类转化型抢劫罪中,第一类是基于前提行为“携带凶器”而转化,第二类是基于后续行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转化,二者相对而言,“携带凶器”是静态的、消极的,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动态的、积极的。为便于阐述,本文姑且将第一类称之为消极转化型抢劫罪,将第二类称之为积极转化型抢劫罪
因为 抢劫罪 属于行为犯,因此在故意实施 抢劫 行为的时候,其实一般都是会以抢劫罪来定罪处罚的,此时不会考虑到实际的数额、情节。但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也就是说本身之前并不属于抢劫犯罪,但因为有特殊的情况,因而发生了转变就可以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转化型抢劫罪构成条件有哪些呢? 一、转化型抢劫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所谓转化型抢劫罪,根据我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犯 盗窃 、诈骗、 抢夺罪 ,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 同时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抢劫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转化型抢劫行为应以抢劫罪承担刑事责任。
1、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构成转化型抢劫犯的原罪,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实施重大恶性犯罪才负刑事责任。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由于受 刑事责任年龄 的限制不能构成犯罪。因此,该类主体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没有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条件,不能转化为抢劫罪,故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2、对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转化型抢劫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在大多数情况下,未成年人实施转化型抢劫行为多属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从对青少年矫正与改造的角度来看,对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是比较有利的。
3、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在实施转化型抢劫行为时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可以根据牵连犯的理论以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定罪,即根据结果行为吸收实施行为的办法来定罪,而不能以转化型抢劫罪论处。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能够转化为抢劫罪的主要是三个 罪名 ,包括 盗窃罪 、 诈骗罪 以及抢夺罪,但此时要发生转变,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这就是转化型抢劫罪构成条件内容。一般要求行为人在实施了上述犯罪的时候,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那么才会转化构成抢劫罪。
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法律依据:
1、《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刑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种情况在刑事法学理论上称为转化型抢劫罪,亦称为事后抢劫罪。
2、《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