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拆除重建有补偿。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期内,可以获得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补助资金=该省当年上报计划任务数×该省综合评价档次对应户均测算标准。
补助资金针对的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
以下人员属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期内,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转移支付资金。
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期满前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延续补助政策及延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