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改成核定征收的程序是:
1、向当地税务局提交申请材料,税务管理人员批准其个人经营所得税。材料包括申请表、经营范围、时间等,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2、审核合格后可就可以按照批准的税率申报纳税。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条件有: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工业生产、交通、建筑安装、商业经营、加工维护、食品服务、文化娱乐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
2、遵守税法,履行纳税义务。
3、建立账簿和凭证,记录生产经营情况,妥善存放销售凭证进行审查。账簿和凭证必须存放三年以上。如果要销毁的,需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