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要交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缴纳营业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
在我国,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的纳税人为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契税按照成交价格的3%进行缴纳。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的,契税按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3%进行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