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举报认定及处理办法:
1、恶意举报是指没有事实依据,通过捏造事实等方式举报他人的行为。
2、恶意举报可以构成诬告陷害罪,一般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恶意举报,造成国家人财资源的浪费不说,给被陷害人造成名誉和精神上的创伤。恶意投诉是指投诉人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颠倒是非,捏造事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实的内容和不存在的问题。也指个别消费者提出非分要求,明显的无理取闹,行为,语言粗鲁,虽经合理而耐心的解释,但仍发生投诉。
法律分析
对于是否存在恶意举报的区别,主要看举报的事情是否有事实依据的,如果是通过捏造事实、虚构事实等方式举报的,就是属于恶意的举报。
1、举报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要认定是否是恶意举报。如不是,则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的一方可以起诉举报人诬告陷害罪。
2、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恶意举报与否主要看其是否有事实依据,捏造事实等方式举报的就属于恶意举报。恶意举报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诬告陷害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举报人恶意举报不实处理方法:
1、需要确定举报人的不实举报是恶意陷害还是证据不足;
2、如果主观恶意陷害,可能涉嫌诬陷陷害罪,情节严重的需要追究不实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3、如果不实举报人是因证据不足或者无主观故意,只是行驶了公民监督权力但由于失察举报失实,需另当别论,一般做批评教育。
通过捏造事实、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恶意举报,意图让他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就会构成诬告陷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恶意举报不实处理问题具体如下:
1、恶意举报不实是意图让被举报人名誉毁损,属于破坏名誉权的行为,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2、如果恶意举报不实是意图让被举报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就是属于诬告陷害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举报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