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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3-04-20 02:02:59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没有实际缴纳约定的款项以及用实物出资的,没有转移财产权的行为。股东抽逃出资,是指实际出资后又将出资转走,若是经催告仍不补足的,可以从股东名册中剔除。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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