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还不能税前扣除的有按合同支付的违约金、捐赠、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等。未经法律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不得扣除,不得瞒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