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首先需要核准名称,之后需要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等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刻之后所需要的各种章,并到银行办理开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