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拘留10天的原因一般是公安机关还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没有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所以拘留十天是正常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被拘留10天的情况下有很多种。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等。
法律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的法律。行政拘留是针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羁押人身自由的处罚,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为十五天,因此拘留十天也属于达到拘留且情节严重的处罚措施被拘留10天的情况下有很多种,例如以下情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被拘留10天的情况下有很多种,例如以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案例:50岁男子借酒劲火车上猥亵女乘客 被行政拘留10日
男子刘某借着酒劲猥亵列车上的女乘客,遭到激烈反抗。最终,刘某因猥亵女子被铁路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近日,深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乘警在值乘广州东开往北京西的Z98次列车时,接到列车长报称,12号车厢有一对男女正在拉扯争吵。经了解,女乘客彭某称其在铺位上睡觉时,感觉到有人用手触摸自己。彭某被吓醒,发现身旁站着一男子。
彭某抓住男子的手,大声呼喊。该男子慌忙挣脱,匆忙离开。彭某追了上去,与该男子争吵、拉扯,并请求列车工作人员报警。经询问,50岁男子刘某对猥亵女子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称自己喝醉了酒,上车后看到女乘客彭某样貌姣好,就想入非非,趁其睡觉时用手触摸她。刘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最终,刘某被铁路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50岁男子借酒劲火车上猥亵女乘客 被行政拘留10日
拘留十天时间一般是按照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可能是这个案件目前是按照治安行政案件先行处理的,也就是说直接按照刑事案件处理会因为价格鉴定等需要一定时间而造成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所以仅仅按照盗窃案件以行政案件的标准先行治安拘留,警方会在行政拘留的时间里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如果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则可以将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处理,治安拘留也会被撤销、之后变更强制措施成为刑事拘留........当然如果价值达不到厂房所说的,案件就会按照行政案件结案,拘留期结束时人也就释放了。
一般会有通知通知家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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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这个案件目前是按照治安行政案件先行处理的,也就是说直接按照刑事案件处理会因为价格鉴定等需要一定时间而造成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所以仅仅按照盗窃案件以行政案件的标准先行治安拘留,警方会在行政拘留的时间里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如果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则可以将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处理,治安拘留也会被撤销、之后变更强制措施成为刑事拘留........当然如果价值达不到厂房所说的,案件就会按照行政案件结案,拘留期结束时人也就释放了。
行政拘留十天警察说不执行,是有这种情况的。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形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可以不执行,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