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的,超过部分不发生效力。此外,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续订合同的期限同样不能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