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供电是需要提前通知用电人的。根据法律规定,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供电人需中断供电的,应事先通知用电人。如果供电人没有事先通知用电人,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三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