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不是要式合同。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按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法律并未规定中介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中介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