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宅基地他人出资建造房屋,所有权归谁

宅基地他人出资建造房屋,所有权归谁

发布时间:2023-04-20 03:29:59

宅基地他人出资建造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与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分割,其权利人应为同一人,但如果出资人具有该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经过批准后,可将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一并转让给出资人。

宅基地他人出资建造房屋,所有权归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宅基地他人出资建造房屋,所有权归谁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温馨提示:
本文【宅基地他人出资建造房屋,所有权归谁】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