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车位放气犯法。根据相关规定,发现有人占用车位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或向停车场的负责人反映,以达到让对方挪车的目的,而不能采用轮胎放气等非法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