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就是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而获得的股权。这时股东没有出资的义务,但是有股东的权利,干股一般是发起人享有,也可以送给职工或者对于公司经营有帮助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