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只要是经过法定程序的解散、清算、注销,公司便不再有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则应对债务承担责任。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