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的人进行二婚甚至三婚,在没有选择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之前,我们应该要谨慎的思考,区分清楚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才能够进入婚姻的殿堂,接下来和醉学网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再婚夫妻的婚前财产能被抵债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再婚夫妻的婚前财产能被抵债吗,需要看是否为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1、女方的婚前财产,百年之后就是遗产,如有有效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没有,其合法继承人均有权依法继承。
2、其配偶当然也是继承人之一,按继承人人数,就看其可继承多少份额。
3、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配偶开始享有继承权。
4、可以生前立有效遗嘱,最好是对遗嘱做个公证,以避免发生其配偶继承。也可以生前处理掉,如转让、赠与等。
双方的子女没有直接继承权。
1、亲生子女对自己的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2、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继子女无继承权。
3、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不会变为夫妻财产。
4、有结婚证的合法夫妻之间享有对方财产的继承权。
通过学习了醉学网小编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再婚夫妻的婚前财产能被抵债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区分是否为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不可以用于抵债,感谢您的阅读。
现实生活中,离婚再婚的情况很多,一方离婚后,又再婚的,除了给家庭带来一些收入及财产外,有时候还背负一些债务,比如信用卡欠款、房贷等。夫妻债务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我国新婚姻法对夫妻债务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再婚产债务由谁承担?下面我们来跟随小编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新婚姻法再婚产债务由谁承担?
夫妻俩再婚之前的债务,分属债务人自己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再婚前的债务用于两位婚后共同生活。再婚后的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只要没有夫妻俩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以及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销,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俩一起承担偿还责任。不论是否再婚,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解释一》规定,夫妻个人的财产和债务,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所以,其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按照法律规定,不管是否属于再婚,一方婚前产生的债务应该由个人承担,算作个人债务。而婚后因共同生活发生的债务,则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部分。因此,新婚姻法再婚产债务承担方式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属于共同债务,则双方要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首先,你老婆的债务系个人债务,除非你后面表示认可这个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帮她还钱这种行为频繁发生的话,那么这个债务可能会被转化为共同债务,简言之你不认这个钱也不帮忙还,扯不到你身上~
其次,这个债务跟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没啥关系,不用想的太多,只要你不签字就不会被抵押,即便是你老婆签字也是无权处分了
二婚欠债和婚前财产没有关系。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的,双方必须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的存在而转变为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除非双方对财产有明确约定。但是某些财产是个人独有的,不能用作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再婚丈夫和妇女,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妇女通常对财产没有任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丈夫陷于债务危机,妻子婚前购买的房子是不会用来抵债的,毕竟这是属于妻子的婚前财产,跟丈夫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要及时的拿出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其实很多男性朋友在生活当中都想要做生意,但是投的越多,很有可能失败的次数就会越多,这个时候就会让自己陷入债务危机当中,因此就出现还不上钱的情况。所以这个时候法院会对这名男子进行强制性的惩罚,例如拍卖男子的房产证、车等财产来还钱,如果还是不够的话,会给予这个男子一定的时机,将这些钱财全部还完。虽然这个男性朋友结婚了,但是婚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丈夫是没有办法动自己妻子房子的主意。
如果丈夫强烈要求妻子将自己婚前财产用来抵押或者是用来变卖的话,自己也是可以有权拒绝。如果丈夫趁妻子不注意,将妻子的房子进行变卖,那么这个时候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来追回自己的房子。而且法院也是没有权利将婚前的房子进行查封的,所以妻子只需要放心就可以,不过还是要看两个人婚姻关系当中是否存在着共同债务的问题。如果这个债务是双方共同拥有的,那么就有义务帮助自己的丈夫还债。
如果只是丈夫单方欠别人钱财的话,可以选择帮助还债,也可以选择不帮,不一定非要用自己的房产来还债,例如可以用黄金或者是车辆的其他的财产来抵债,没有必要用房产。所以女性朋友还是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财产,一旦被他人惦记,那么自己的房产也是很危险的。
再婚后,婚前债务可能会执行到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属于欠债人的那一部分。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只要是婚前所得,都属于一方的 婚前财产 ,因此, 再婚 时,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为防止婚前财产与 婚后财产 混同,建议可以通过 婚前财产协议 方式予以明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 ,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有 婚前财产协议 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 离婚时财产分割 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种形式在城市比农村较多。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 婚姻存续期间 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 个人婚前财产 的,一般要按照 婚后财产分割 (对方承认属于婚前财产的除外)。
3、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婚后夫妻双方因婚前财产问题协商一致,有两种情况: (1)同意婚前财产按照婚前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婚前财产处理。 (2)同意把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离婚时按照 共同财产分割 。
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证明婚前财产,需要证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在婚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