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子的所有权人是证使用证上的登记人。房屋所有权人是指对房屋有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以及处分权的人。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设立、转移以登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