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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0 04:32:55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根据法律手续的齐全程度决定是否拍卖,法律手续齐全的进行拍卖,不齐全的公告竞价处理。对不宜拍卖又难以变卖的,可以将实物分配给债权人。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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