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部摆摊城管管得着。根据法律规定,城管才是真正的执法机构,而物业公司与居委会没有执法权,对于摆摊设点,物业公司与居委会一般只可以进行劝阻,而城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采取更有效、具有强制性的措施。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