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如果是占有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建造的,则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是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建造的,则应当根据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来确定其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