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狗不栓绳的,可以去所在小区的街道办事处投诉,由工作人员协调管理。对于在同一社区内遇到的遛狗不牵绳的业主,可由工作人员查明养犬的户主,对该户主进行教育与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