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可以对抗债权。物权是绝对权,除物权人以外的其他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不得侵犯物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并且物权优先于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