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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3-01-18 20:46:59

举证责任一般是由提出主张的人承担。但也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举证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法律分析】

相关规定所确定的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制度,与规定中相关机构负有举证责任和被告负有举证责任的规定,在立法精神和目的上是一致的。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第一,行政复议的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相关机构依职权可以单方面地对管理相对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无须征得管理相对人的同意。在此情况下,从依法行政原则出发,相关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有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正确的法律依据的。因此,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该单位理应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第二,行政复议的目的性。行政复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管理相对人由于自身所处的弱势地位,对相关机构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特别是有关专业知识往往缺乏全面了解,所以难以有效完成对自己所提复议请求的全部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1、当事人举证责任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 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 举证责任倒置 。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延伸】 问:民事诉讼 授权委托书 具体内容? 答: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证明文书,也是 委托代理人 接受被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合法依据。其内容结构为标题、首部和正文。 标题部分,一般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 首部部分,需要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详细情况; 正文部分,一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二写明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一般分为一般代理和特殊代理。一般代理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 提出管辖权异议 等;特别代理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最后,在文章末尾处,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

由什么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即一般情形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不同的侵权,其举证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根据相关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被告依法主张合法来源抗辩的,应当举证证明合法取得被诉侵权产品、复制品的事实,包括合法的购货渠道、合理的价格和直接的供货方等。被告提供的被诉侵权产品、复制品来源证据与其合理注意义务程度相当的,可以认定其完成前款所称举证,并推定其不知道被诉侵权产品、复制品侵害知识产权。被告的经营规模、专业程度、市场交易习惯等,可以作为确定其合理注意义务的证据。

合同成立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诉讼过程中谁负有举证责任

一、民事案件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刑事案件举证责任:

1.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2.自诉人举证责任。

诉讼是一种司法活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而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它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因此对于不同类型的诉讼,也存在不同的法律规定,对此有严格的规制,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

法律 法规 《 民事诉讼法 》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证据 。”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民事 诉讼 与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 对比 《 刑事诉讼法 》 第51条 公诉 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 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其承担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所不同。刑事诉讼一般由 公诉人 承担证明责任行政诉讼一般由被告即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责任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承担则不以当事人的诉讼身份或者诉讼地位为标准来设定承担主体,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并不固定于原告或者被告,而是按照一定的分配原则由原、被告分担。由于民事活动中的双方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他们有着相同或者相近的条件了解案件事实的真相,在诉讼中,当事人面临着同样的机遇收亏渣汪集、调查、提供证据。因此,根据案件不同性质,由不同的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更能体现诉讼公平与公正。 特殊情况 虽然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又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对某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强调收集。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销仔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 二是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三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证据。 四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证据。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外,其余情形都应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 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对于举证责任的一项相关规定,对于这项规定法律上上明确表示有原告来提供证据表示被告犯有一梁李定的罪责,在 个人债务 案件常常会被使用,被告人也需要提供自己无罪的相关证据,这样也更能体现出诉讼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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