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法律特征有:
1、支配性,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所有物;
2、绝对性,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
3、财产性,即物权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
4、排他性,即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自身行使物权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