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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转租他人房屋是否有权收取房租

发布时间:2023-04-20 05:19:28

无权转租他人房屋的,也无权收取房租。根据法律规定,经房东同意后,租客可以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并向第三人收取房租。如果租客未经房东同意转租的,房东可解除合同,其租金应由房东收取。

无权转租他人房屋是否有权收取房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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