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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屋出租合同无效后的索赔

发布时间:2023-04-20 05:28:46

违建房屋出租合同无效后的索赔一般按照过错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如果一方要求对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订约机会损失等信赖利益损失的,可根据诚信原则,并综合过错程度、另行租赁房屋的差价以及成本、合同的剩余租期等因素确定。

违建房屋出租合同无效后的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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